賓士違規迴轉釀車禍 騎士受傷卻要賠3萬

嘉義縣陳姓老翁去年(2016年)6月在太保市騎車,與一台賓士車發生擦撞,造成右手臂撕裂傷,小姆指骨折。陳姓老翁調出監視器,指出賓士車突然違規迴轉,也沒打方向燈,才害他煞車不及從後頭撞上去,不過肇事鑑定認為,他沒有注意前車,也有3成的責任,但對方賓士車修車費昂貴,賠三成也要4萬,而對方只賠他6萬,若再加上請律師的費用5萬,反而倒賠3萬,讓他大喊不公平。

聲音來源:騎士陳先生:「他要大迴轉我不知道,我以為他要停車嘛。」

陳姓老翁拿出監視器畫面,這輛黑色賓士就是與他發生擦撞的車輛,去年6月,他跟在賓士車後頭,對方先是向右靠,然後突然一個大迴轉,害得他煞車不及撞上。

聲音來源:記者vs.騎士陳先生:「(從左後方要閃過去)對,那裏是一個共用車道,我以為他要停路邊,他就這樣大迴轉過來,他沒有打方向燈,那裏不是迴轉的地方,他就迴轉過來我看到已經來不及了。」

陳姓老翁右手臂留下一條8公分的傷痕,小姆指也骨折,但車禍肇事鑑定認定老翁沒注意到前方狀況,為肇事次因,也要負起部份責任,一般來說保險公司會依車禍肇事鑑定研判表,判定的肇責比,若是單方過失,肇責比毫無疑問100%。若雙方同為肇事主因,肇責比各50%。若一方為肇事主因,另一方為肇事次因,肇責比則為7:3,以老翁的例子來看,老翁應負責任為3,賓士車主為7,對方保險公司只願意他6萬元工作和精神損失,但他必須賠賓士車三成修車費,4萬元,若再加上請律師的錢5萬,等於是倒賠3萬,讓他大喊太不公平。

騎士陳先生:「(對方要)扣4萬還剩2萬(給我),是2萬賠我,但是我如果要給律師的話,就不夠啊要賠啊。」

因為賓士車維修昂貴,就算賠三成也是一筆不小的費用,雙方調解三次沒有共識,老翁決定上法院為自己爭取權益。(民視新聞鄭榮文嘉義縣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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