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因無知被罰錢!遊玩「泰國必知的5大禁忌」不可不慎

▲泰國政府下令20處海灘全面禁菸。(圖/記者陳涵茵攝)

▲泰國政府去年11月起下令20處海灘全面禁菸。(圖/記者陳涵茵攝)

旅遊中心/綜合報導

泰國新年「潑水節」熱鬧謝幕,正式步入一年中最熱時節,不管是直奔泰國海灘泡水曬太陽,或是到寺廟祈福一番,從日到夜都有各式活動吸引觀光客前往。但近來頻傳旅客到泰國遊玩遇到的糾紛等情事,其實都是可以事先避免的。《ETtoday新聞雲》整理出5大遊玩泰國必知的禁忌,別因無知而不小心惹禍上身!

1. 海灘禁菸令
泰國政府為了維護沙灘純淨面貌,於2017年11月起下令全泰20處海灘通通禁菸,範圍包括人們熟知的芭達雅、普吉蘇梅島等20處熱門觀光景點,遊客在海灘隨意抽根菸,將處最高10萬泰銖(約台幣9萬6000元)罰款,甚至1年有期徒刑,癮君子不得不謹慎。

▲▼電子菸,電子煙。(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電子菸和相關設備入境泰國皆為觸法。(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2. 禁止攜帶電子菸
不只不能在海灘抽菸,電子菸也被泰國政府列為拒絕往來戶。泰國政府認為電子菸有害民眾健康,因此於2017年底宣布攜帶電子菸及相關設備,皆會觸法。若被發現在泰國攜帶、使用、進出口或有銷售電子菸等行為,可能被罰近50萬泰銖罰款,甚至可能吃上牢飯,最高處以5年監禁。

泰皇過世隔天,報紙頭版以全黑白宣布此事,民眾穿著黑白兩色衣物哀悼。(圖/路透社)

▲泰國人民對於皇室有著深厚情感,之前泰皇蒲美蓬的逝世,隔天民眾穿起黑白色衣服。(圖/路透社)

3. 勿隨意褻瀆泰國皇室
泰國人民對於皇室有著深厚情感,家家戶戶都懸掛泰皇肖像,之前泰皇蒲美蓬的逝世,讓泰國整年都處於國喪狀態。泰國法律有明文規定,不得在公開場合批評皇室,否則恐遭判刑,最高還會被關25年。入境隨俗,抱著尊敬的心就對了。

▲榴槤,熱帶水果。(圖/翻攝Pixabay)

▲榴槤氣味濃厚,被列為泰國飯店拒絕往來戶。(圖/翻攝自免費圖褲Pixabay)

4. 飯店不可攜帶榴槤或山竹
泰國四季如夏,盛產榴槤和山竹等熱帶水果,但請在外頭吃完再回飯店,因為榴槤氣味濃厚,被列為飯店拒絕往來戶。而山竹則因殼的汁液易染到床單而被禁止,不少飯店有告示禁止攜帶,若被發現,恐被飯店索賠。

5. 不穿內衣褲恐違法
泰國氣候炎熱,許多旅客到泰國會穿得很清涼,不單單是去寺廟要穿著莊重,不能穿短褲、迷你裙。據泰國當地法律也規定,若是出門未穿內褲或內衣恐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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