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景區擬收保育費 地方反彈

中國時報【葉書宏╱新北報導】

交通部觀光局研擬立法觀光區、風景特定區,未來可由主管機關擬定是否收取「觀光保育費」,新北市十分瀑布、烏來、碧潭及瑞芳等4處風景特定區符合資格,不少業者擔憂收費恐造成遊客流失;新北市觀光局表示,業者擔憂過早,待草案通過確定後才會討論。

待草案通過 市府再討論

交通部觀光局去年底預告《觀光地區與風景特定及自然人文生態觀光地區觀光保育費收取辦法修正草案》,將「觀光保育費」納入,未來「風景特定區」、「法定觀光區」與「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都可設收費範圍,向遊客收取30至200元不等金額。

新北市內共有十分瀑布、烏來、碧潭及瑞芳等4處風景特定區符合資格。十分瀑布風景特定區北自猴硐至三貂嶺,再延伸到十分寮、平溪一帶,形成一連串此起彼落的瀑布群,其中較大且著名的是十分瀑布。

烏來風景特定區從烏來區環山路一直到烏來瀑布地區,自雲仙纜車站後方到瀑布公園一帶,初春時山櫻花枝頭綻放,是新北賞花秘境;碧潭風景區就位於捷運新店站旁,從渡船頭至碧潭吊橋,面積約27公頃,是歷史悠久的遊覽勝地。瑞芳風景特定區則包含九份老街、金瓜石、黃金瀑布、陰陽海等景點。

憂遊客流失 餐飲業反對

碧潭餐飲業者表示,碧潭遊客多集中於假日,若收取觀光保育費,擔心遊客流失,他堅決反對收取保育費,若開放式的風景特定區都要收費,那民眾使用公廁是否也該訂定收費標準?

新北市觀光旅遊局表示,待法案通過後再討論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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