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台北市粗結婚率為6.6‰(每千人有6.6對結婚),大陸港澳及其他外籍配偶結婚對數所占比率為15.7%,較104年上 升0.8個百分點;粗離婚率2.1‰,為6都最低。另因父母離婚之未成年子女計5299人,其權利義務歸屬以母親為最多。
依台北市政府民政局統計,105年台北市結婚對數計1萬7796對,粗結婚率為6.6‰,即平均每千人有6.6對在105年結婚。再就初婚者平均年齡觀察,男性為33.7歲、女性為31.5歲,兩者相差2.2歲,分別較104年增加0.3 歲、0.2歲。
據北市政府主計處資料顯示,105年台北市離婚對數計5532對,粗離婚率2.1‰,為6都最低;離婚對數中,大陸港澳及其他外籍配偶占20.1%,較104年下降1.3個百分點。
北市民政局表示,另因父母離婚之未成年子女計5299人,其權利義務行使或負擔以歸屬母親占40.8%為最多,其次為父親占32.8%,父母共同行使或負擔者占26.4%最少, 其中歸屬父親之比率較104年下降,餘則為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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